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股东内蒙古仕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奇集团")、内蒙古塞北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塞北星")分别与深圳市华保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保宏")于2003年9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仕奇集团将其持有的47712116股,塞北星将其持有的384471股转让给深圳市华保宏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7.48%,转让价格为4.40元/股,合计转让金额为211,624,982元(贰亿壹千壹佰陆拾贰万肆千玖佰捌拾贰元整)。完成本次转让后,仕奇集团、塞北星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完成本次转让前,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3年8月29日)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仕奇集团 98462116 56.26 国有法人股 2、 第一针织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3、 纺建公司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4、 塞北星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5、 包头信托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注:仕奇集团转让给华业发展的5075万股已获国资委批准,现正办理过户手续。 完成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下: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华业发展 50750000 29.00 社会法人股 2、 华保宏 48481058 27.48 社会法人股 3、 纺建公司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4、 第一针织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5、 包头信托 384471 0.22 国有法人股
    三、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持有或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行为。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方未间接持股。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股权,因此须获得国资委的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