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将于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召开二○○○年度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上午12时。
    二、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诺和木勒大街54号,内蒙古仕奇集团五楼多功能厅。
    三、审议事项: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规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前款所规定的风险投资的范围为证券、期货、房地产投资,并且该投资运 用资金不得超过公司资产的百分之二。
    修改为:
    第九十七条:董事会的投资权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非募集资金项目)。
    对3000万元以下的资产与股权的收购与出售、担保、关联交易由董事会进行。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对 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投资等活动,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前款所规定的风险投资的范围为证券、期货、房地产投资。
    7、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66.67%股权),内蒙古青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净资产1.2亿元,主营生物工程、文化传播等业务,法人代表: 赵丽萍,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出资5000万元(占33.33%股权)组建成立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母体)负责纺织、服装等主业类投资,该投资公司负 责主业以外的其它项目投资。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年薪方案。
    1)年薪区间:5万元-15万元
    2)年薪充分体现高管人员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的原则。
    四、出席会议资格:
    1、凡200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 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于2001年4月19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六、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诺和木勒大街54号,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电话:0471-5920636
    传真:0471-5920337
    联系人:郭霞
    特此通知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