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证上字[2002]89号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就2000年年度报告、2001年中期报告和200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遗漏的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1、2000年年度报告第七章第五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深圳市汇金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股东控制的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公司。
    2、2001年中期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
    (1)、2001年1月,本公司与汇金利公司签定了借款协议,向汇金利公司出借资金7000万元,期限为1年,约定年利率为5.148%,本年9月,汇金利公司将所借资金归还公司,并支付了利息270.27万元。
    (2)、2001年1月,公司与仕奇集团签定了借款协议,向仕奇集团出借资金10000万元,约定期限6个月,月利率为4.875%。
    (3)、2001年2月,公司与仕奇集团签定了借款协议,向仕奇集团出借资金1200万元,约定期限5个月,月利率为4.875%。
    (4)2001年2月,公司与仕奇集团签定了借款协议,向仕奇集团出借资金10000万元,约定期限9个月,月利率为4.875%。
    (5)2001年12月,呼和浩特市仕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汇金利公司出借资金6655万元,约定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5.148%。
    截止2001年12月31日,仕奇集团尚欠公司50168521.11元,并向公司支付了743.58万元的利息。汇金利公司6655万元尚未归还。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