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G华业
    股票代码:60024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强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新秀村99栋B2号601
    联系电话:0755-81557648
    股份变动性质:出让持有的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导致G华业实际控制人变更
    签署日期:二○○六年四月三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自然人田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42.4%股份,即受让方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间接持有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4,996,383股(占G华业总股本的25.710%)的行为;
    田强: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本持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业发展:指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是G华业第一大股东,为本次转让的目标公司;
    G华业: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40;
    中国、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田强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新秀村99栋B2号601
    联系电话:0755-8155764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田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田强及其关联人持有G华业股份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田强将不持有华业发展的股份,因此也不间接持有G华业的股份。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协议:
    根据自然人田强、巫喜明与盛大控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田强将其持有的占华业发展总股本42.4%的股份以人民币30,455,920元转让给盛大控股有限公司,巫喜明将其持有的占华业发展总股本16.6%的股份以人民币11,923,780元转让给盛大控股有限公司。经三方协商,转让价款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定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需经中国证监会及深圳市贸工局批准。生效条件为协议三方签署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即行生效。
    第三节 出让方持有G华业股份基本情况
    1、出让方田强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G华业第一大股东华业发
    展42.4%的股权,为G华业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对上市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份转让前,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受让方符合条件。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情况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对华业发展的负债,不存在担保或者损害华业发展利益的其他情形。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华业发展的股份实际控制的G华业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G 华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强
    签署日期:2006年4月3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5-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5-2 自然人田强、巫喜明与盛大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