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7日,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在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在董事长徐红女士的主持下,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一致通过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独立董事刘秀焰、颉茂华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一致通过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
    2005年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1,360,210.65元,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为-131,066,295.7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鉴于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一致通过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一致通过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