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l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1.5股。
    l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22日。
    l 复牌日:2005年12月2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l 自2005年12月26 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业",股票代码"600240"保持不变。
    l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年12月26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华业地产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2月12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1.5股的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送股总数为1,125万股;上述股东保证华业地产2006年、2007年的每股收益分别达到0.30元、0.45元(按现有股本计算,且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若2006年度业绩未达到保证金额,则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追送750万股(不包括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若2007年度业绩未达到保证金额,则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追送1500万股(不包括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华业地产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在 A 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1.5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 50,750,000 29.00% 5,753,617 无 44,996,383 25.71% 2 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48,481,058 27.70% 5,496,383 无 42,984,675 24.56% 合计 99,231,058 56.70% 11,250,000 无 87,981,058 50.27%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年12月 26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26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业",股票代码"60024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768,942 -768,942 0 其他法人持有股份 99,231,058 -99,231,058 0 非流通股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768,942 768,942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87,981,058 87,981,058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88,750,000 88,75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75,000,000 +11,250,000 86,25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5,000,000 +11,250,000 86,250,000 股份总额 s 175,000,000 0 175,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 44,996,383 2007年12月26日 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在获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 个月不上市流通;在上述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 份,出售数量占华业地产总股本 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36,246,383 2008年12月26日 27,496,383 2009年12月26日 2 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42,984,675 2007年12月26日 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24个月不上市流通;在上 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华 业地产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 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十。 34,234,675 2008年12月26日 25,484,675 2009年12月26日 3 呼和浩特市第一针织厂 384,471 2006年12月26日 所持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 呼和浩特市纺织建筑工程公司 384,471 2006年12月26日 所持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4号
    电 话: 0471-5920636
    传 真: 0471-5920334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因此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未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