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有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20层会议室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8日-12月12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25日(星期五)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或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十三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十四项内容。
    七、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11月24日,12月6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28日)起持续停牌,如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议案,公司股票持续停牌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十、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十二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2005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的更正公告》或本通知第十三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一、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28日-2005年12月11日的每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20层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隋学军、蒋丰青、燕彬
    电 话: 0755-83755504
    传 真: 0755-83755821
    电子信箱: hy@huayedc.com
    公司网址: http://huayedc.com
    十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240;投票简称:华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华业地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240 华业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240 华业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240 华业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十三、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5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华业地产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1月28-12月11日的每天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和2005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的更正公告》。
    十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20层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隋学军、蒋丰青、燕彬
    电 话: 0755-83755504
    传 真: 0755-83755821
    电子信箱: hy@huayedc.com
    公司网址: http://huayedc.com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