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原定于2004年4月23日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由于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新任公司管理层与原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管理理念上存在差异,新任公司管理层至今未介入红河光明的日常管理,公司的经营生产仍由原公司管理层负责。新任公司管理层也就此与原公司管理层及有关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公司无法确定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具体时间,因此,本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不能按期披露年报,本公司股票可能从2004年5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年报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如本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至歉,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超
    200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