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七次监亭会会议于2003年8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述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