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刊登了进行股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停牌至今。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4月5日承诺最晚于4月17日公告股改说明书,但经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多方协商,仍无法按期披露股改说明书。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稳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预期,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次股改,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18日复牌交易。
    对长期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董事会及非流通股股东对此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