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二○○六年四月十四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 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相关董事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免去张仕发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6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的 0 票。
    2、审议通过郭力副总经理的辞呈;
    同意本议案的6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的 0 票。
    3、审议通过杨震财务总监职务的辞呈;
    同意本议案的6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的 0 票。
    4、审议通过聘任刘绍荣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主持本公司啤酒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工作的议案(刘绍荣简历附后);
    同意本议案的6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的 0 票。
    5、审议通过在重新聘任财务总监之前,暂由许珂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6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的 0 票。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 刘绍荣先生简历
    刘绍荣,男,1952 年12 月生,中专文化,政工师,1971 年-1977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5507 部队服役,1977 年至今在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机修车间党支部书记、行政科副科长、机关党支部书记、保卫科长、啤酒灌装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