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本议案的0票,弃权的0票。
    二、审议通过转让本公司现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5178.6万股中42.86%的股份的议案,即:分别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现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5178.6万股中的28.57%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 ,转让价款1645.67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5178.6万股中的14.29%即739.8万股转让给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54.33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 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同意本议案的7票,反对本议案的1票,弃权的0票。
    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原因详见本公司2004年12月31日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补充说明》。
    三、定于2005年6月2日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决议内容,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同意本议案的7票,反对本议案的1票,弃权的0票。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