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2004年12月28日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200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2月4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审议本公司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将本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万股中的20%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645.67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万股中的10%即739.8万股转让给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54.33万元,两项转让款共计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四、参加会议对象: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5年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
    3、本公司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2005年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云南省开远市市西南路120号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徐晖、吴永庆联系电话:0873-7123420传真:0873-7122528
    邮政编码:661600
    六、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