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8日上午在昆明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万成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