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通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06 年1 月16日,持有本公司股份4639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95%。2005 年2 月3 日,国资公司与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 万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5%)转让给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双方协议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 元,转让总额为人民币5800万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 年1 月9 日签发《关于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22 号),批准此次股权转让。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每股转让价格应在不低于股份公司股票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股份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认真磋商,2006 年1 月12 日,国资公司与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决定对此次股份转让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国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 万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2%)转让给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双方协议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5 元,转让总额为人民币3050 万元。
    受让人名称: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世贸中心世贸东路二号E 座1302 房
    法定代表人:庞贵雄
    注册资本:18,29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实业投资;糖类、日用百货、矿产品、农副土特产品、有机肥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橡胶、建材的销售;运输业(凭许可证经营);产品包装印刷;信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广东徐闻大水桥糖厂有限公司出资6748 万元拥有公司36.89%股份;雷州市唐家糖厂有限公司出资6192 万元拥有公司33.86%股份;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750 万元拥有公司20.50%股份;自然人楼根荃出资780万元拥有公司4.27%股份;自然人张琪出资200 万元拥有公司1.093%股份;自然人时琳出资200 万元拥有公司1.093%股份;自然人汤永进出资200 万元拥有公司1.093%股份;自然人姜惠珍出资200 万元拥有公司1.093%股份;自然人周兰英出资20 万元拥有公司0.11%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3,639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92%,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2%。。
    由于此次股权转让将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股权过户,过户后由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双方持有本公司股份分别承担相应的对价支付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