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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G椰岛 项目: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06-01-13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12日(周四)上午10:00

    4、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0日-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即1月10日(周二)-1月12日(周四)的股票交易时间

    5、 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海南椰岛办公大楼15楼会议室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1,473名,代表股份80,290,1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37%。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466名,代表股份16,331,88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2.07%,占公司总股份的9.8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64,568,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9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63,958,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53%;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股份609,900股,占公司流通股份的0.82%,占公司总股份的0.37%。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共4 名,代表股份17,168,3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的18.66%;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128,500股,占公司流通股份的0.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429名,代表股份15,721,982股,占公司流通股份的21.25%,占公司总股份的9.47%。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的议案《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5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78,977,5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8.37%;反对票1,211,03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1.51%;弃权票101,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1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5,019,2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1.96%;反对票1,211,03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42%;弃权票101,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62%。

    3、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王思言     350,000       同意
    黑德昆     305,149       同意
    黄嗣立     225,500       同意
    彭永松     219,174       同意
    德福实业   219,000       同意
    李俊       195,060       同意
    胡蓬       191,700       同意
    江荣姐     187,900       同意
    林海       181,000       同意
    陈丽萍     166,200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华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宏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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