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6日接到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琼国资函[2006]
    9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