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24日上午在海口市龙华路4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名,合计持有4649.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张春昌主持。
    大会以记名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4649.48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99.99%
    弃权的股数:0.01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01%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4649.48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99.99%
    弃权的股数:0.01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01%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3、200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的股数:4649.48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99.99%
    弃权的股数:0.01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01%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4、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的股数:4649.48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99.99%
    弃权的股数:0.01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01%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5、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方案
    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6,741,151.1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6,862,202.39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431,101.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144,463.19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592,310.74元。以公司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620,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82,972,310.74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200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的股数:4649.48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99.99%
    弃权的股数:0.01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01%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6、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要求,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将“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药酒、含酒精饮料、啤酒、不含酒精饮料、医疗保健品、营养食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餐饮、住宿服务,粮酒食品、副食品、发酵制品、服装、鞋帽、化妆品、洗涤用口、日用百货、五金工具、钢材、建筑材料、工程机械、食品机械、保健制品的销售,文具的生产和销售、信息传递等。”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药酒、含酒精饮料、啤酒、不含酒精饮料、医疗保健品、营养食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餐饮、住宿服务,粮酒食品、副食品、发酵制品、服装、鞋帽、化妆品、洗涤用口、日用百货、五金工具、钢材、建筑材料、工程机械、食品机械、保健制品的销售,文具的生产和销售、信息传递,道路运输等。”
    同意的股数:4649.48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99.99%
    弃权的股数:0.01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01%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7、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涂显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