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28日上午在海口市龙华路4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合计持有49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张春昌主持。
    大会以记名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4951.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100%
    弃权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2、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4951.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100%
    弃权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3、2002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的股数:4951.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100%
    弃权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4、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的股数:4951.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100%
    弃权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5、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方案
    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确认,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44,281,531.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4,553,769.99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736,450.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113,151.87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104,463.19元。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960,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78,144,463.19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的股数:4951.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100%
    弃权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反对的股数:0万股,占参加会议股数的0%
    6、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涂显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