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3月12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 2002 年第二次(第三届第一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10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张春昌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票为:10票
    2、董事会聘任刘建国为总经理
    同意票为10票
    3、根据总经理刘建国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黎炎君、梁耀、蒋献瑜为副总经理。
    同意票为:
    黎炎君10票、梁耀10票、蒋献瑜10票
    4、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王光新为董事会秘书
    同意票为:10票
    5、 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巡检情 况的整改报告”的补充报告。
    同意票为:1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应收款项”计提比例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结合椰岛公司应收款项形成的实际情况,就坏帐计提比例调整规定如下:
    应收帐款1年 含1年,以下类推 以内的,按其余额5%计提;1-2年的 , 按其余额 10%计提;2-3年的,按其余额30%计提:逾期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100%计提。
    其他应收款按以上方法计提坏帐准备。
    以上通知只对椰董字 1999 064号文第一项第1款作部分调整,并在2001 会计年 度执行。
    同意票为:1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