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9月17 日在公司 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 实到监事3人, 何铁监事委托方雅君监事代为行 使表决权,章双贤监事缺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方雅君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 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董事会《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2001年度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公司200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审议 程序合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以上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