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9月18日召开。参会董事9名,委托其他董事代表的董事2名。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
    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即至2003年9月25日止。
    二、关于调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条款的议案:
    原“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调整为:“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视发行时的情况共同商定。”
    三、关于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10月25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条款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2年10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参加会议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2年10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公司3楼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10月24日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36271
    传真:(0771)5636271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罗先生李先生
    3、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