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二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投资平班水电站的决议 , 公司于 2001年9月28日签订了有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平班水电站基本情况
    平班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中部,装机容量40.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6亿千瓦时, 项目总投资19.49亿万,资本金3.898亿元,将由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和经营管理,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项目法人。
    2.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方和受让方
    转让方:广西隆林县电业公司,属地方性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左吉兵
    受让方: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2)转让、受让基本内容
    广西隆林县电业公司对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注册资金出资 4500万元,占45%出资额。本次转让中,广西隆林县电业公司将45%的出资额转让 35% (占全部注册资本的35%)给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3500万元。
    本次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该项出资额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 广西 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