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喜评报字(2003)第084号谨提请本报告书阅读者和使用者注意
    本摘要内容均摘自深中喜评报字(2003)第08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委估的存货在2003年9月2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仅作为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入股之价值参考。本所按照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所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和中国资产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深中喜评报字(2003)第084号《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委估存货评估报告书》。
    本次评估范围为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入股的存货。
    本次主要评估方法为成本法。本所认为,在评估资产现有用途或既定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使用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前提、假设条件下,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委估的存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取整后为人民币47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万元整。
    本报告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即自2003年9月20日至2004年9月19日)有效。
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彭飞跃    中国 深圳
    法定代表人:吴光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胡静
    2003年11月3日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我所接受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2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结果为460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万零陆仟陆佰元。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彭飞跃    法定代表人:吴光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胡静
    200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