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市财政局于2003年11月11日在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7219400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完成后,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219400股,占总股本的2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市财政局持有6640600股,占总股本的7.08%,股份性质为国家股。有关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详见2001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