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上午在太原市迎泽大街291号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徐国福先生委托董事万平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的11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二、审议通过了《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232号文《关于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太原市财政局将所持本公司国家股中的2721.94万股转让给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本公司拟新增部分业务,现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生产及销售VCD机、DVD机、功放、音箱等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须领证后才能经营);开发、生产、销售有线电话、无绳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器材及其他消费性数字电子产品;销售焦碳、生铁及其他矿产品。批发零售副食品及其它食品(除售烟)、针纺织品、百货、劳保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普通机械、通讯设备、卫生洁具、建材家具、装璜材料、服装、音响器材、营养保健品、音像制品、零售烟、黄金饰品、食品加工、零售粮油、盐、住宿、餐饮、服务、娱乐、旅游。
    兼营:书刊报纸、复印打字、晒图、照片扩印、理发、家电维修、汽车出租、商品仓储、服装洗染、金银饰品修理、停车服务。
    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生产及销售VCD机、DVD机、功放、音箱等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须领证后才能经营);开发、生产、销售有线电话、无绳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器材及其他消费性数字电子产品;销售焦碳、生铁及其他矿产品;汽车及其零部件销售。批发零售副食品及其它食品(除售烟)、针纺织品、百货、劳保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普通机械、通讯设备、卫生洁具、建材家具、装璜材料、服装、音响器材、医疗器械、营养保健品、音像制品、零售烟、黄金饰品、食品加工、零售粮油、盐、住宿、餐饮、服务、娱乐、旅游。
    兼营:书刊报纸、复印打字、晒图、照片扩印、理发、家电维修、汽车出租、商品仓储、服装洗染、金银饰品修理、停车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尚需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公司章程原第二十条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386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3386万股,社会法人股东持有17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4300万股。
    修改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386万股,其中太原市财政局持有国家股664.06万股,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法人股2721.94万股,山西天龙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法人股1627.43万股,其他社会法人股东持有72.57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4300万股。
    同意的11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以上议案第2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