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上午在太原市迎泽大街291号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万平先生委托董事田家俊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李四清先生、孙伟成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处于资产重组实施阶段,为减少开支,节约费用,公司拟取消在《中国证券报》披露公司信息,现将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更改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上海证券报》。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四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李四清先生因工作原因,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的请求。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孙伟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孙伟成先生因工作原因,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的请求。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何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责要求,经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请,建议由何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何伟先生简历:
    何伟先生,大专学历,1970年出生,湖北石首人,1993年毕业于湖北黄石高等专科学校经管系财务会计专业。曾任职于湖北省石首市麻纺厂财务科、中山市小霸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徐国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责要求,经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请,建议由徐国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徐国福先生简历:
    徐国福先生,本科学历,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无线电专业,安徽人,曾任职于中国杨子集团徐州电视机总厂研究所、中山市小霸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研究所、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总经理。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珠海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2003年2月28日,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龙集团”)股东大会批准天龙集团与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金正”)进行资产置换,广东金正视频业务将置换进入天龙集团,广东金正已按照置换方案中将生产环节的固定资产和部分存货置入天龙集团,广东金正不再从事视频业务生产,按照原规划,天龙集团设立了东莞分公司从事国内和海外的视频业务。
    但由于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在办理出口DVD业务中涉及异地报关、出口手册等一系列繁杂程序,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虽然花费大量精力仍未能理顺,海关手续报至国家海关总署仍未获得批复。考虑到由于海关监管和出口退税等问题可能对分公司申请和开展海外业务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尽快开展海外DVD业务将对天龙集团盈利有较大贡献,拟设立天龙集团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从事DVD海外业务。
    为了尽快完成该有限公司的成立,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决定设立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负责整个方案的制订,完成了在珠海市的厂房选址、厂房和设备租赁、海外定单承揽和生产准备;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前期出资方已完成了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珠海金正于2003年4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55万元,占85%股权;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现金出资45万元,占15%股权。目前,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正常。
    天龙集团决定收购东莞金正持有的占珠海金正总股本7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25万元;同时天龙集团收购广东金正持有的占珠海金正总股本1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5万元,使天龙集团共持有珠海金正90%的股权;总转让价格为270万元人民币。
    同意的6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关联方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2-5项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