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告书(草案)》已经2002 年11 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并于2002 年11 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作了相应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属于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的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现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对2002年11月 16日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广东金正视频业务收入情况(详见第二节本次交易各方情况介绍中"资产置入方-广东金正"和第三节本次资产置换交易标的中"拟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
    2、关于拟置出的资产不存在其他重大争议的事项(详见第三节本次资产置换交易标的中"拟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3、补充金正通讯的基本情况、金正通讯的增资计划和天龙集团董事会的承诺(详见第五节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中第二部分"选择时机涉足数字通讯业务")。
    4、关于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的内容(详见第九节"资产置换完成后的公司治理")。
    5、关于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中第二部分"关联交易")。
    上述内容已在补充和修改后的《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其中的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风险提示。
    此外,本次资产置换的中介机构已对其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补充的《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完成重大重组后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及修改后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附件一并公告。
    补充和修改后的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告书(草案)》全文刊登在2003年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告书(草案)》时,需特别注意两次报告书内容的不同,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