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5日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石奉先先生(乙方)和台湾宇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就合作研制、生产和销售LCOS数字高清晰度大屏幕投影电视签署了《LCOS数字高清晰度大屏幕投影电视合作意向书》,决定拟成立合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本意向书主要内容:
    1、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美元,其中甲方以货币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以LCOS芯片、光机及系统整合技术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1%,丙方以IC整合技术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
    2、合营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存续,合营期内各方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分险、亏损及分配利润。
    3、合营公司设立后,将在深圳市设立一家子公司,致力于LCOS数字高清晰度大屏幕投影电视技术的后续产品的研发,并使之成为可以适应工业化生产的成型技术。该子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甲、乙、丙三方同意LCOS数字高清晰度大屏幕投影电视生产基地设在中国山西太原,进行批量生产。并同意在生产基地建成之前,由乙方、丙方负责协助甲方在中国进行LCOS数字高清晰度大屏幕投影电视的OEM生产及销售。
    5、生产基地拟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所需的设备、物资、原材料和其他物品,应优先在中国境内购买,外汇收支自行平衡。
    6、生产基地由甲方与合营公司共同经营管理。
    关于LCOS数字高清晰度大屏幕投影电视协议书的正式签署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