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太原天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现就部分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 1627.43万股,占总股本的17.34%, 于二零零零年八月七日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依法冻结。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山西晋德拍卖有限责 任公司公开拍卖该股份,最终由山西天龙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公司及 公司其他股东未发现任何关联关系 以人民币6300万元的价格全额拍得。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3、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无法联系。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