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山西天龙 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拍得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山西晋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拍卖太原 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仪式上,拍得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 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627.43万股。
    2、 此次被拍卖的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太原天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计1627.43万股,占总股本的17.34%,每股拍卖价格3.87 元。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3、公司是于山西省工商局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叁仟万元; 发定代表人:宋新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荒山开发、苗圃、花卉、树木的种植、 旅游景点开发、古建筑物维修、批发玉葬、文房四宝、字画等;公司住所:太原市 晋源区晋祠镇明马村。
    4、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流通股份;也没有在最近6个月内买卖该公司流通股份的行为。
    5、本公司不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的股东权力; 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行 使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权力的事实。
    6、本公司与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所有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山西天龙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