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01年3月21日与中际投资有限公司签5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协议,实际投 入3500万元,该资金为公司投入三晋大厦二期工程而暂未支付工程款的闲置资金,委 托期限壹年,自2001年3月22日起至2002年3月21日止,收益率为10%,委托资金设专户 管理,独立核算。协议同时约定公司将按照工程进度随时抽回资金。 目前该资金及 收益尚未收回,公司董事会同意中际公司关于理财延期一年的请求。
    另外,公司所属三晋大厦利用自有资金与中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350万元的委托 理财协议,目前已收回资金2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以上委托理财事项未进行及时披露表示歉意。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