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员12人,所持表决权股份505728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97%。其中流通股4385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董事长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50572863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