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俊杰先生委托董事李志强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严肃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3、审议通过了《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成立太原天龙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投资成立太原天龙金正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5万元,占90%股份;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占10%股份。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的销售,主要负责"金正"品牌产品在山西市场的管理、销售和开发。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