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5月9日起,公司股票被实行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天龙"。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10,223, 094.47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公司已于2007年4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
    2007年6月25日,上述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07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自2007年6月27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实行其它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天龙"变更为"ST天龙",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每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