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的议案》
    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经营期限将到期,鉴于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已无生产经营能力,因此拟撤销该分公司,其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承接。
    同意8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2、公司董事会定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6月2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公司十七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撤销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2、登记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18楼,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07年6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人:高蕴芳、孔瑛
    联系电话:0351—4040922
    传真:0351—4810073
    邮编:030001
    五、其他事项: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