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9月20日在太原三晋国际饭店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俊杰先生、江斌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对天龙购物广场下一步打算的讨论意见》的议案;
    天龙购物广场自2001年改造装修以来,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营业态演变迅速,员工劳动关系尚未调整,造成人员负担较重,员工与供应商队伍极不稳定,导致天龙购物广场连年亏损。目前天龙购物广场面对未来谋求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唯有深化改革、创新经营才能保障广大股民及员工的根本利益,使企业尽快摆脱困境。为企业发展寻求新的出路,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
    1、改变天龙购物广场经营方式,实施租赁经营。
    2、为确保天龙购物广场租赁经营的顺利实施,拟定在选定租赁方、确定租赁经营关系时将天龙购物广场临时停业。
    3、天龙购物广场停业期间,集团公司应积极、稳妥作好供应商及员工的相关工作。
    4、集团公司继续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职工身份置换工作。
    以上决议的具体实施,董事会授权天龙集团经营班子讨论决定。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原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负责人万平因犯有“职务侵占罪”被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负责人更换为汪欣。
    同意的9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