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8日公司接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晋中中法刑初字第00026号刑事判决书,对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原财务部经理、公司控股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蓉因犯有“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于2005年7月20日被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