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下午在三晋国际饭店小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张兴强先生委托监事曾庆发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三、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四、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五、审议通过了《2005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八、审议《关于聘请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刘正律师为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议案》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九、审议《关于投资成立珠海市红日东方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的5人,不同意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