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36027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46%。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实先生为本次大会的见证律师。大会由董事长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方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同意16383354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际投资有限公司对天龙集团3500万元委托理财资金的债务清偿及《债务转移协议》的议案;
    同意43602754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3602754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