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7日,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龙购物广场发生在岗职工及待岗职工堵门事件,造成天龙购物广场无法正常营业,并影响本公司的正常办公,造成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部分人员一度堵住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影响正常交通。本次事件发生后,太原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在与本公司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本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天龙集团调整劳动关系安置职工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依据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太原市政府并政发(2000)81号《太原市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本次实施方案的关键是职工安置,实施涉及3181名正册职工(含集团公司、购物广场、三晋大厦、原天龙超市、原天龙大酒店和天龙威皇食品有限公司),其中天龙集团3138名员工(包括在岗职工1409名,待岗职工935名,现保留劳动关系不在岗职工469名,停薪留职职工142名,原已办理内退职工164名,长期病休职工19名)。方案如能在2003年12月31日如期完成,将有助于理顺各类人员劳动关系,为天龙集团改革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本次事件是《天龙集团调整劳动关系安置职工实施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具体体现,本公司将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公告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