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 年10 月2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05 年11 月2 日下午3:30 在大连世贸大厦公司35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8 名董事李桂莲、石晓东、赵丙贤、胡冬梅、李峰、孙坤、王有为、李源山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衡亮因为出差,没有参加会议。全体3 名监事及3 名高管、律师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桂莲女士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大杨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在中信实业银行大连分行中山支行办理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公司需为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并授权该公司法人代表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更好地开展进出口业务,降低开具进口信用证的保证金额度,减少资金占用,更好的发挥资金的效用,公司拟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贸易融资。以主营业务收入为还款来源,担保方式为信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