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参考资料于200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05年4月26日上午8时在公司开发区5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潘启辉、监事许传伟、盖丽军共3名监事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潘启辉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将与2005年3月18日第一次监事会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合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3月22日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2005年3月18日修改版(以下简称“修改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版第十条。内容增加:“当监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余任监事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监事。”
    (二)修改版第二十五条。内容原为:“本规则由监事会制定,经2002年4月22日200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规则的解释权属监事会。”
    修改为:“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拟订并解释。”
    (三)修改版第二十六条。内容原为:“本规则的修改经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后,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为:“本规则进行修改,由监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四)修改版第二十七条。内容原为:“……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修改为:“……本规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删除“日后”两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05年5月2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起三年(即2005年5月30日起至2008年5月29日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潘启辉先生、许传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另: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盖丽军直接进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附简历:
    1.潘启辉先生:1967年出生,学士学位,经济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本公司外贸部业务员,公司下属子公司大通公司生产计划员、生产科长,公司国内贸易、生产部科员。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拟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许传伟先生:1949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6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服装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大杨酒店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负责人。拟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盖丽军女士: 1958年出生,助理会计师。198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服装有限公司出纳员、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