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3月16 日召开的 本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红利2200万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5日(星期二)
    除息日:2001年5月16日(星期三)
    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23日(星期三)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 本公司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6元/股,持社会公众股的机 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0元/股, 持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红 利为0.20元/股。
    红利发放年度:2000年
    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16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上海证 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实施办法:
    持有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 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 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 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法人股 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四、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
    咨询电话:0411-7610778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