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第十二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003年5月23日,公司2003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3年6月26日上午9:00在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提名于延琦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8、《关于提名李峰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9、《关于提名许传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1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董事、监事会议津贴的议案》
    11、《关于修正公司章程的提案》
    第1项至第6项议案内容详见2003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3年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为防治″非典″,本次股东登记全部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附表所需资料,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于6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以邮戳或传真日期为准)。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政编码:116600
    传真:0411-7612800
    咨询电话:0411-7612800、7638778
    联系人:张玉珍、胡冬梅
    2、参会要求:
    A、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票帐户卡。
    B、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大连创世第十二次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03年6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2002年度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三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需另附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