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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06-11-13 打印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金鹰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鹰转债")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1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3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每张100元,申购价格为每张100元。参与本次网上定价配售的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每1手为一个申购买入单位,每一申购买入单位所需资金为1000元。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向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T-1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鹰股份"股东按比例配售。股东可优先认购的金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所持金鹰股份的股份数乘以1元后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

    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获配的转债合计77,220手,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无限售条件的股东转债网上可配售总量一致。无限售条件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认购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代码为"704232",配售名称为"金鹰配债"。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获配的转债合计141,632手,不足1手的采取取整方式确定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有限售条件的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采取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代码为"733232",申购名称为"金鹰发债"。

    4、原股东除可以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加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的金鹰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6、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中有关发行方式、配售/发售办法、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次数限制等具体规定。

    7、本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对投资者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仔细阅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6年11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金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金鹰股份 指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 指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登记日(T-1日) 指2006年11月17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申购日(T日) 指2006年11月20日,指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该日也是网下认购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承销团 指以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鹰转债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3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 指金鹰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获得流通权但设置了限售条件的金鹰股份的股东。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证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优先认购权 指原股东对本次发行具有的每股配售1元金鹰转债的优先认购权。

    指定时间 指上证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下午一时至三时。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数量:320,000 手(3,200,000 张)。

    3、证券面值:每张100 元。

    4、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每张申购价格为100元。

    5、债券期限:4年,2006年11月20日--2010年11月20日。

    6、利率和付息日期:金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票面利率(税前)为:第一年年息1.2%,第二年年息1.6%,第三年年息2%,第四年年息2.5%。

    发行首日(2006年11月20日)起每满12个月的当日为付息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或已转股的金鹰转债持有人,将无权获得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息。

    7、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含当日)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为转股期。

    8、初始转股价格:6.28元/股,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之间的高者为基础上浮0.1%。

    9、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T-1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鹰股份"的原股东(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后的余额部分采取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可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采取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认购,认购代码为"704232",配售名称为"金鹰配债"。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采取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代码为"733232",申购名称为"金鹰发债"。

    11、申购时间: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为2006年11月20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申购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2、发行地点:

    网上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

    网下发行地点:网下向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优先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3、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和停盘安排:

    时间             事项                                                                                                                                  停盘安排
    11月13日(周一)    T-5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盘,其后正常交易
    11月15日(周三)    T-3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11月17日(周五)    T-1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11月20日(周一)      T                                                                                刊登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认购及缴款日;网上申购日及缴款日                           正常交易
    11月21日(周二)    T+1                                                                                              网上申购确认;网下认购确认;网下认购资金验资                           正常交易
    11月22日(周三)    T+2                                                                                                    对网上申购资金进行验资;确定网上中签率                           正常交易
    11月23日(周四)    T+3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根据中签结果,网上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公告网下配售结果,退还未获获配售的网下认购资金                           正常交易
    11月24日(周五)    T+4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解冻未中签的网上申购资金                           正常交易

    14、本次发行的金鹰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15、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的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

    17、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18、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证所申请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网上向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优先配售

    1、发行对象

    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T-1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鹰股份"除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之外的原股东。(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具体申购办法请参见第三部分"网下向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优先配售")

    2、发行数量

    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金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所持金鹰股份的股份数乘以1元后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合计为77,220手,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无限售条件股东转债网上可配售总量一致。

    3、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T-1日)。

    (2)网上申购时间:2006年11月20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缴款日:2006年11月20日(T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4、发行方式

    (1)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优先配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认购在交易时间内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2)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的柜台,以公布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认购数量,交足认购款进行认购委托。

    (3)若无限售条件的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购金鹰转债;若无限售条件的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股东证券账户按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配售。

    5、认购办法

    (1)认购代码为"704232",认购名称为"金鹰配债"。

    (2)认购金鹰配债的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配售的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每1手为一个认购买入单位,每1认购单位(即1手)所需资金为1000元。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三、网下向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优先配售

    1、发行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鹰股份"有限售条件的股东。

    2、发行数量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的金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所持金鹰股份的股份数乘以1元后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合计为141,632手,不足1手的采取取整方式确定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3、申购时间

    申购日2006年11月20日(T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接受申购的时间为9:00-17:00。申购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发行方式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具体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5、认购规定

    (1)缴纳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缴纳足额的认购资金。

    (2)若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购金鹰转债;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股东证券账户按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配售。

    (3)网下认购的每个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4)本次网下发行的金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6、认购程序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欲参与本次优先配售,应在指定申购日2006年11月20日(T日)17:00前传真下列文件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①《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网下优先认购表》(见附件)各项资料并签章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⑥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填写的认购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7、缴款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认购本次金鹰转债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2006年11月20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上证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缴纳认购资金

    ①每一参与认购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必须在2006年11月20日(T日)17:00前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注明股东名称、股东账户号和"金鹰转债认购资金"字样)。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确因银行结算造成的认购资金不能及时到帐的,需确保在2006年11月21日(T+1日)12:00前到帐。未在T日17:00前划款并提供划款凭证或未在T+1日12:00前到帐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为:

    户 名: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0613500010026303582

    ②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③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6年11月21日(T+1日)对网下认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④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还有剩余,则多余部分在向有限售条件的股东配售完成后第二个工作日(2006年11月23日、T+3日)返还。

    ⑤认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交存于上证所开立的网下认购资金冻结利息专户,按证监发行字[2005]5号文的规定处理。

    (3)获配通知

    2006年11月23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发行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优先认购数量、获得配售的网下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及其获配售数量等。无论获得发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是否收到个别通知,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其送抵获得发售的通知。

    8、清算交割

    在2006年11月24日(T+4),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有限售条件的股东认购款、网上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认购款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款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律师见证

    本次网下向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发售的过程由律师事务所到场见证,并对发售过程是否按照本公告进行出具见证意见。

    四、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在上证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原股东除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作为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发行数量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数量为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后的余额。

    3、申购时间

    2006年11月20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发行方式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的柜台,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方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和申购的金鹰转债手数,确定的方法: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上网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金鹰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上网发行数量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确定一个申购号,连续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金鹰转债。

    5、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33232",申购名称为"金鹰发债"。

    (2)申购价格为每张100元。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配售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每1手为一个申购买入单位,每1申购单位(即1手)所需资金为1000元。

    (4)每个账户只可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同一股票账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为无效申购。

    (5)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32万手;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金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金鹰转债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2006年11月20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上证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于申购前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须于申购前到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①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②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③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股票账户不得在几个证券营业网点多次申购。

    7、缴款及发售

    (1)申购确认

    申购日2006年11月20日(T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6年11月21日(T+1日)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其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内。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必须在该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2006年11月22日(T+2日)上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前申购资金入帐。

    2006年11月22日(T+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会计师事务所、登记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上证所根据实际资金到帐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1手配一个申购号,按顺序排号,并将配号结果送至各个证券营业网点。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2)公布发行结果与中签率

    2006年11月2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布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根据中签率,在公证部门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可转债数量

    2006年11月24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

    8、清算与交割

    (1)2006年11月21日(T+1日)至2006年11月23日(T+3日)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被冻结在指定银行的申购资金专户内,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2) 2006年11月23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发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营业网点。

    (3) 2006年11月24日(T+4日)对未获发售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未获发售的申购余款;同时将获配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4) 2006年11月24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将该款项划转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5)网上发行部分金鹰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证所电脑主机传送的发行中签结果进行。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对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06年11月15日下午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通知为准。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 行 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小沙

    联 系 人: 焦康涛

    联系电话:0580-8021228

    传 真:0580-8020228

    2、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平海路1号方正证券大厦6层

    联 系 人:吴刚、周旭东、李亮

    联系电话: 0571-87782128

    传 真: 0571-8778213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签署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签署页)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1月13日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一般法人投资者网下优先认购表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郑重声明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应认真填写网下优先认购表,如因身份证明与股东账户卡内容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认购;因证券账户卡内容及退款银行信息内容填写错误而产生的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要声明本表一经投资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发行人,即构成投资申请人发出的、对投资申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上证所账户户名 上证所账户号码

    退款银行信息 退款银行名称

    退款账户名

    退款帐户号

    汇入行地址 省 市(县)

    持股数(股,小写)(股权登记日)

    认购数量(张,小写)

    认购总金额(人民币元,小写)

    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6年11月20日(T日)17:00时前将本表连同下列一同传真到保荐人处: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认购人在此承诺:1、确认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2、保证本次认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2006年 月 日

    (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后,送达或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认购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对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金鹰股份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应认真填写网下优先认购表,如因身份证明与股东帐号不一致的将为无效认购,因股东帐号填写错误而产生的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表中栏目如果为空,请填写"无"。

    3、退款银行帐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帐号一致。

    4、资金不实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5、每个账户只可认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6、填报不完整或资料不实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7、本表仅代表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对本次金鹰转债的单方面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表不作任何有关销售行为的承诺。

    9、此表可复制,但涂改无效。

    10、凡有认购意向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6年11月20日(T日)17:00时前连同下列:

    ①《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网下优先认购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⑥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传真至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每次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联系人:吴刚、周旭东、李亮

    联系电话:0571-87782128

    传真:0571-877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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