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8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沈玉平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戴大鸣先生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并通过了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详见公司200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文本。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04年1-6月实现净利润55512244.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2186728.75元,扣除2004年内分配的2003年度股利21885188.00元,2004年上半年可分配利润为215813785.34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公司2004年度中期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金鹰新疆奇台亚麻制品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新疆奇台县人民政府签定的《合作开发亚麻产业合同》和新疆奇台县2004年亚麻种植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奇台县投资打成麻生产线两条,项目总投资为2100万元,项目投产后,可年产打成麻1600吨。为确保2004年亚麻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项目今后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成立浙江金鹰新疆奇台亚麻制品分公司。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金鹰新疆阿克苏亚麻制品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新疆昭苏县人民政府签定的《合作开发亚麻产业合同》和新疆阿克苏县2004年亚麻种植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昭苏县的阿克苏投资打成麻生产线两条,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部分厂房利用旧厂房),项目投产后,可年产打成麻1600吨。为确保2004年亚麻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项目今后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成立浙江金鹰新疆阿克苏亚麻制品分公司。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金鹰新疆塔城亚麻制品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利用新疆塔城地区广褒的土地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条件,发展亚麻种植,建设亚麻原料加工产业基地的总体部署,将投资4800万元,开辟10万亩亚麻原料种植基地,购置1240亩戈壁荒地,建设6条打成麻生产线。为确保2004年亚麻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项目今后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成立浙江金鹰新疆塔城亚麻制品分公司。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金鹰股份张家口纺织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河北张家口市新元纺织厂签定的协议,公司用现金3500万元收购其棉纺、亚麻纺的全部生产设备,为保证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依据协议的条款,同意先支付定金700万元,并成立浙江金鹰股份张家口纺织分公司以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金鹰股份河北沽源亚麻制品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在河北沽源县投资3000万元建设4条生产线规模的打成麻加工企业,为确保2004年度亚麻原料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项目今后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成立浙江金鹰股份河北沽源亚麻制品分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