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建浙江金鹰伊犁亚麻纺织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新疆亚麻原料产业基地的优势,实施公司亚麻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组建浙江金鹰伊犁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亚麻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为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用现金出资780万元,占52%;浙江金鹰集团公司用现金出资720万元,占48%。
    鉴于上述共同投资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附件)。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十九日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浙江金鹰伊犁亚麻纺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这一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与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行为是经过充分论证,审慎作出的,符合公司做大做强亚麻产业的发展战略;
    二、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戴大鸣    沈玉平
    翟鸿曦
    二OO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