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拥有和代表股份16035.1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股份数的73.27%,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67,750,872.30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6,775,087.2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387,543.62元;加上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34,976,132.74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92,564,374.19元。董事会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02年年末总股本218851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红利(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1885188.00元,剩余的70,679,186.1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报告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6035.188万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刘志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