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1.00元。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红利0.10元, 每股派发税 后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10日
    ·除权除息日:2002年5月13日
    ·现金红利到帐目:2002年5月2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21885188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21885188.00元, 剩 余的4391117.2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 本。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 股为0.08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 10 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02年5月13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5月1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 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方式
    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0228
    联系人:焦康涛
    七、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纸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5日